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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鄂湘:最年轻的共和国大法官时间:2011-12-31

人物简介万鄂湘,湖北公安人,法学博士,国际法学教授。历任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和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主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民革中央副主席,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1992年5月, 中国第一个法律援助机构——“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在武汉大学珞珈山校园诞生。19年来,“中心”创办人万鄂湘一直把它视为自己人生中最有意义的事情。尽管他在44岁时成为了当时中国历史上最年轻的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在46岁时又当选为最年轻的民革中央副主席;尽管在法学界徜徉的漫长日子里他又成就了很多有意义的大事,但在他的心底,“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仍然是他最重要的人生里程碑。

最早创建法律援助机构的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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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万鄂湘出生在公安县的一个小乡镇。与许多同龄人一样,他经历了上学、下乡而后又重返校园的成长过程。1973年高中毕业后,他作为知识青年插队到公安县达河公社联华三队务农。虽然当时条件非常艰苦,但好学的他却一直坚持劳作之余读书学习。1977年万鄂湘被武汉大学录取,顺利就读于外文系英语专业。大学4年里他打下了扎实的英语功底,为以后进军国际法学并成为知名国际法专家奠定了良好的语言基础。

万鄂湘记得很清晰,作为一名外文系学生,他第一次接触到法律是在校内一次“民主与法制”辩论赛上,当时虽然以犀利的谈锋战胜对手,但是捧得奖状后他却没有沾沾自喜,而是若有所思,他清楚自己虽然获胜了,但对很多法律问题其实并不知其所以然。从那时起,他产生了要到法律领域看个究竟的念头。大学毕业后,万鄂湘以优异的成绩留在武大法律系教英语,近水楼台,他因此有更多机会接触法律方面的知识。1981年,万鄂湘考取了武汉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师从我国著名国际法学家韩德培教授。在获得硕士学位后,他又继续考取该校在职博士研究生。1985年,在全国公派留学生考试中,万鄂湘以优异的成绩被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录取,开始在法学海洋里尽情畅游。

1988年,万鄂湘从美国学成回国。作为留学归来的法学博士,他对“法”有了更为全面的理解。面对中国法制建设刚刚起步的现状,万鄂湘隐隐感到:运用法律为民众办实事,应该是使法律深入人心最好的途径。
刚到武汉大学国际法学系任系主任时,万鄂湘常常为无法找到合适的部门接收学生实习而苦恼。联想到在国外求学时所接触到的法律援助组织,一个在当时来讲非常大胆的想法渐渐浮现在他的脑海里:是否能在中国也建立一个类似的法律援助组织?这样既能为处于劣势地位的人提供诉讼方面的援助,帮他们免费打官司,同时又能增加学生的社会实践机会,解了自己的燃眉之急,不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么?

很快,以武大法学院为基地,以法学院青年教师为骨干,以研究生、本科生为基本队伍,主要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民告官”者义务服务的法律援助组织雏形在万鄂湘脑海里形成。

1991年底,万鄂湘到北京参加民革会议时,与时任民革中央主席、劳动部副部长的李沛瑶谈起自己这个酝酿已久的设想。李沛瑶当时在劳动部刚好分管妇女、残疾人就业和劳动保护等工作,他非常赞同万鄂湘的设想,两人当即对这一设想的具体操作进行了长时间的探讨。李沛瑶还即兴为这一机构命名并在万鄂湘的笔记本上题词:为了社会弱者的权利。写完后他反复端详意犹未尽,对万鄂湘说,以后我用毛笔写成大字寄给你。一个星期后,李沛瑶如约寄来了浓墨挥就的题词。

在各方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1992年5月,由民革支部成员组织参与,法学院著名教授、专家、律师和学生组成,建立在法律和教育结合点上的“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终于顺利挂牌诞生了,万鄂湘任中心主任。“中心”从成立初始服务方向即很明确:只面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和行政诉讼的原告,为这些社会弱者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由于这一特别的服务宗旨,大多数求援者是在屡遭挫折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找到“中心”试试运气的,每个求援者都有一个曲折的维权故事。十几年过去了,如今回想起“中心”初创时接手的案子,万鄂湘依然记忆犹新。

印象最深的是一宗儿童伤害案。当时在武汉市郊租地种菜的农民程怀秀,其3岁的儿子肖雄刚钻入村里无门的配电房玩耍时被强电流击伤,双臂坏死一腿重伤。悲痛欲绝的她多次找到村、乡要求赔偿,却无人为此负责;又多次到区、市上访仍毫无结果。申告无门之下她辗转找到“中心”求助。面对如此无助的弱者,“中心”的律师不辞辛苦多方走访、实地调查,在法庭上他们以安全设施不全导致伤害为由代理诉讼,为小雄刚争得了巨额经济赔偿。这个案子之所以给万鄂湘留下深刻印象,是因为经央视《焦点访谈》播出后反响异常强烈,先后又有十几个类似的受害当事人找上门求助。万鄂湘当时便深深感到,底层民众在遇到相似问题时实在是太需要帮助而又常求助无门,武大的这个法律援助组织虽小,但一定要坚持办下去,哪怕仅仅是杯水车薪,也要坚持不懈。

随着“中心”所做实事的增多,名气越来越大,不但国内媒体相继报道,美国《商业周刊》也于1995年以封面故事的形式介绍了这一发生在改革开放后中国法律界的新鲜事。

从最初在武大法学院一间小办公室里勉强挤下4张办公桌,发展到如今占据校门旁最好的5间门面房办公、接待来访者,“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已经成为武大一块值得骄傲的金字招牌。

特别珍惜“大法官”这一头衔

“作为法官,要居中裁判,但是当事人一方明显偏弱时,要时刻注意更多地倾听弱者的声音。”这是万鄂湘在给法官学院学生上课时常常强调的一点。很明显,万鄂湘把办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时的思想带到了他全新的大法官岗位上。

1996年秋,万鄂湘被任命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99年12月,他又被任命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他担任法院副院长时,还身兼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湖北省人大代表等职务。

2000年4月29日,万鄂湘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当时,年仅44岁的他是共和国历史上最年轻的大法官。

虽然仕途一帆风顺,但实际上万鄂湘并不怎么在意头衔中的那个“长”字,而是特别珍惜“大法官”这一头衔。

2002年3月21日,是万鄂湘一生中最为难忘的时刻。那一天,前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会见首批大法官,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捧着大法官证书,回首自己从农村知识青年到樱花园苦读,从英语教师到法学博导再到大法官的道路,万鄂湘感慨万千——成型于珞珈山的理想终于实现了。

那段时间,万鄂湘常常回想起1994年他到耶鲁大学法学院讲学时的情景。在到达的当天,他昔日的老师、耶鲁大学法学院凯拉·布雷希院长刚好被克林顿总统任命为美国联邦法院的法官,那一天几乎成为了耶鲁大学的节日,所有的耶鲁人都认为这是一种无上的荣光。置身其中,万鄂湘深深感受到,这不仅是对学识的尊重,同时也是对一位法学家人品、人格的最大认同。6年后,他自己也被任命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大法官,耶鲁大学法学院的院长、导师、同学、朋友更为之骄傲,纷纷发来贺电祝贺,而他自己也感到无比自豪。

在最高人民法院,万鄂湘分管民四庭。这是专门针对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涉外案件会大幅增加且具有很强专业特征而设立的,有关涉外、涉港澳台的经济、投资、贸易、海事、海商案件以及外国法院的判决到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涉外仲裁的司法审查等都归民四庭管辖。

万鄂湘清晰地记得,刚到民四庭接手的第一个案子标的就是几亿元,“签字的时候手都发抖”。是啊,面对几千万、上亿元标的的案件,稍有不慎,一个涉外案件就是一场国际官司,国际官司又可能演变成国际政治问题。正因为此,每一个经他签署的判决书,都要反复推敲,连标点符号都不放过。所有涉外案件都要满足WTO的透明原则,审判过程要公开,审判结果要公开,要把公正看作司法的灵魂,把公开透明作为实现公正的途径。他知道这涉及对外司法形象,不是他个人的形象,不是民四庭的形象,也不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形象,而是整个中国的司法形象。

最成功的世界法律大会秘书长

世界法律大会被誉为法律界的奥林匹克大会。万鄂湘有幸参加过两次这一盛会,而且是以迥异的身份在不同时间段参加,个中体会自然不同。
1990年,中国成功举办了第14届世界法律大会,当时,刚刚从耶鲁大学学成归国不久的万鄂湘作为联络员参与了那届大会;而15年后中国再次承办这一盛会时,他则成为了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组委会副主席兼秘书长,负责会前的日常筹备工作和大会期间的组织工作。

为了筹办好大会,万鄂湘率领秘书处下设的办公室、会务部、专题部、宣传部、总务部、保卫部6个部门,按照其职能分工,具体落实会议的总体方案,夜以继日地做了大量工作。

在与世界法学家协会负责人讨论会议筹备事项时,万鄂湘建议大会主题确定为“法治与国际和谐社会”。

“法治与国际和谐社会”的主题不仅得到了与会各国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和其他法律界人士的认同和呼应,而且也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赞许。

会后,参加大会的各国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都纷纷发来感谢信和贺电,盛赞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是历史上最成功的大会。

最年轻的民革中央副主席

2002年底,在民革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万鄂湘当选为民革中央副主席,成为民革历史上最年轻的副主席。从1990年10月加入民革,到成长为党派中央的领导人,万鄂湘只经历了12个年头。

有人说民主党派人士在政府部门和司法机构任职会没有实权,有“花瓶”之嫌,在万鄂湘看来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他在多种场合都强调,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他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所具有的权力和其他副院长没有任何区别:凡是他分管范围之内的事,他负责的案件他都能拍板定案。有些复杂的案件,他还亲自开庭审理,只要合议庭意见一致,他签字送达就生效。最高人民法院的所有会议,比如说院长办公会、重大人事任免会议他都参加,并且他的建议和提议时常成为最高人民法院一些重要决议的内容。没有人把他当“外人”,他自己也从不把自己当“外人”,该发表的意见,要谈的想法,他都畅所欲言,因此,他从来没有感觉到自己是一个“花瓶”。

2005年3月11日上午,在全国政协大会民革小组讨论会场,一名委员向万鄂湘发问:“万副院长,贵州目前有600多名法官职位空缺,却没有合格的法律人才,有什么办法能解决吗?”

情况真的有如此严重?万鄂湘决定亲自去看看。当年“五一”节,万鄂湘约上几个武大法学院的毕业生以私人身份悄悄来到贵州探访实情。真是不看不知道,万鄂湘在所到之处不仅发现法官缺额严重,经费紧张,而且当地孩子的贫困失学现象也非常严重,大部分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后,根本无法升入高中继续求学。最让他揪心的是,就连法院系统干部的子女也面临同样的困境,有的四口之家每月仅有不足800元维持生计。这也是法官队伍留不住人才的原因之一。

万鄂湘坐不住了。回到北京后立即决定从自己做起,发动武大校友救助贵州的贫困学生。为此他专门召开家庭会议讨论救助方案。讨论的结果是一家人一致把援助对象锁定为高中贫困生——因为高中以下是义务教育阶段,问题不大;大学生们又已经有了勤工俭学的能力,只有高中阶段是最关键也是最紧张繁忙的人生转折点,当然最需要救助。目标确定后,他一方面请贵州相关部门选两名贫困生由自己先期救助,以积累经验,测算救助每个学生所需费用;另一方面立即着手倡议武汉大学北京校友会广大校友募集助学资金。凭借他在武汉大学的号召力,迅速创办了“珞珈改变命运工程”,以帮助贵州贫困山区的学生完成高中学业,为贫困学生创造改变命运的机会。

2005年7月,助学工程成立了第一届管理委员会,负责助学工程的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监督,万鄂湘任名誉主任。

2005年8月21日晚,管理委员会成员对2005年资助计划进行了讨论研究,根据贵州省高院提供的《贵州省贫困地区基层法院法官子女2005年9月在读高中情况统计表》提供的数据,确定对黔南州和铜仁地区55名高中学生进行资助。每个学生每年1000元,第一期总共发放5.5万元,资助从2005年9月新学期开学时实施。

当年,万鄂湘先期资助的两个贫困高中学生一个考上南京的大学,一个考上了贵州民族学院,这令他十分欣慰,同时也特别嘱咐知情者永远不要告诉受救助孩子自己是谁,只说是北京的一个教授即可。此后,他又另外救助了两名高一贫困生。在万鄂湘的感召下,更多的武汉大学校友纷纷捐款,参与到了“珞珈改变命运工程”中。

如果说5月初到贵州是出于“一个教授的良知”,完全属于个人行为,那么下半年万鄂湘再次踏上贵州土地考察调研,则是作为政协委员的责任催他前往。

2005年11月,由周铁农同志带队,全国政协、民革中央和最高法院组成的联合调研组远赴贵州和广西,深入地处偏远的基层法院,与法官座谈,了解情况,倾听心声。对于这次历时近半个月的调研,万鄂湘用了“触目惊心”这个形容词。调查组驱车从贵州到广西,一路看尽了最贫困最基层的法院和法官们的生活和工作状态——有些地方的基层法院办公用房是四处漏雨的危房,办公桌椅也是缺胳膊少腿;还有的法院根本就没有工作用房,开庭时还需要借房子“救急”。这次调研回来后万鄂湘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贫困地区基层法院工作如此艰辛,当地法官后继乏人的情形更是令人担忧。不过值得欣慰的是,调查组返京后迅速形成并上交的书面调研报告很快受到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财政决定拨出27亿元的专项资金解决基层法院、法庭的经费保障问题。听到这个消息,作为调查组成员之一,万鄂湘的心终于稍稍放松了些。

“要有执著精神”。万鄂湘如此说,也如此做,而这执著带来的成效也在逐步显现。